大部分业主都会认为,在小区内摆摊设点的摊贩一定是向物业交了租金才会被准入经营,因此对于这些摊贩往往不存戒心。
金手链被掉包
3月28日下午4点多,58岁的周阿姨像往常一样,在小区内溜达带孩子。突然,她看见小区中庭亭子的位置,有两个30多岁的男子在加工金首饰武汉物业公司。
“他们两个人一人戴着一个草帽,挎着一个黑色的包,拿着一本首饰的书在推销,说可以把首饰加工成很多款式。”周阿姨说。小摊设在小区,加工费几十元,非常便宜,看中这两点,她把家里的两个金戒指和一条手链拿了下来。
“我先加工两个戒指,把两个合成了一个。”周阿姨说,她亲自盯着首饰匠加工,十几分钟后,一个漂亮的大戒指递给周阿姨。见其可信,周阿姨把金手链递给了加工匠。
“手链有扣子,容易掉,我说加工成金手镯方便点。”周阿姨说武汉物业管理,她跟两人谈好费用,两个戒指加一条手链,加工费共计60元,周阿姨亲眼看着他们把手链融掉。
就在这时,婴儿车里的孩子哭了一声,她低头安慰了一两句,首饰匠将已经融成团的“金块”递给周阿姨。
“他们说,刚融掉的金块有杂质,要放在水中泡一个晚上,武汉物业管理明天再来找他们,还跟我说,戒指加工费不着急给,明天一起给。”
周阿姨说,“金块”被装在一个半瓶水的矿泉水瓶中,武汉物业公司瓶中有许多白色泡沫,周阿姨根本无法看清楚里面到底是什么。
没有丝毫怀疑的周阿姨带着瓶子回了家,第二天一早,倒出来一看,里面的“金块”色泽与黄金相差巨大,看起来只是一个铜块。她慌忙冲到小区亭子找人,两个加工匠却没有来,一直到下午,两人还是没有出现,此时她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应该就是趁我安慰娃娃那会儿掉的包。”
3月30日,在女儿唐小嫚的陪同下,周阿姨到涌泉派出所报了警。周阿姨出示的手链单据显示,被掉包的手链重13.81克,购于2016年1月2日,价值3631元,是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
多位居民作证确在小区内 物管却否认
既然流动小贩是小区内设摊,那么物业对此是否知情?
4月1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在8号公馆外看到,业主需要刷卡进入小区,外来人员需要登记进入,但记者只报了栋数,武汉物业公司就顺利进入了小区,没有进行任何登记。
在小区内,记者见到了周阿姨,她对此愤愤不平。“小贩明明就是在小区内掉包的,物业就是对此不承认。”周阿姨说,她没有想过要找物业索赔,只是要为此讨个说法,此事的确发生在小区内。
记者找到了该小区物业——成都宏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号公馆项目经理郭明。郭明表示,从来没有加工首饰的小贩进入过小区,业主是在小区外面加工的,与物业无关。
“根据业主反映的情况,我们找了大门登记的保安以及当天当值的人员,没有人见过有小贩在亭子内设点,倒是见过在小区外面设点,业主是自己在外面加工的。”郭明说。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谎,周阿姨希望物业调取小区监控。对此,郭明表示,业主可以报警,物业全力配合警方调取监控。
不得已,唐小嫚再次向警方报警,要求调取监控。
一个多小时后,唐小嫚进入监控室,武汉物业公司发现母亲所看的监控路段根本就不是正大门进出路段。“没有办法,我母亲不识字,也区分不出来看的是哪段。”
“两个小贩就是在中庭水亭中设点的,前前后后待了大概一个小时,有多位居民都在那里加工了首饰。”
一位向阿姨向记者透露,两名小贩的确是在亭子的位置设点,带着一本首饰书在推销款式,她自己的金手链有点松了,找这两位修复了一下,花费20元。
另外一名朱阿姨修复的则是项链,花费了10元。“他们就是从正大门走进来的,一个人先进来,另外一个人后进来,戴着草帽挎着包。”朱阿姨说。
朱阿姨和向阿姨都是在现场盯着,现场取货,项链和手链未离开过视线范围。
律师说法:
如小贩确在小区内
物业未登记审核应承担责任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认为,此事涉及到两层法律关系,第一,流动小贩利用首饰加工的过程掉包当事人的金手链,涉嫌诈骗,当事人可以报案进行处理;第二,根据物业法规定,物业公司对业主的安全具有协助保障业务,流动小贩进入小区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是由物业直接引进,双方具有利益分成,那么如果消费行为出现问题,物业具有连带责任;第二种,武汉物业公司不是物业引进,武汉物业管理那么在小贩进入小区,物业应当对此予以登记审核。
“应当登记审核而没有审核,说明没有尽到监管的责任,其次,这两个小贩在小区待了一个多小时,时间并不短,物业却没有发现,说明存在管理不善,应当尽义务而没有尽到,应当为此次掉包事件承担责任。”邢连超说,不过具体要承担多少责任,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争议比较大。
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波认为,首先,首饰加工匠利用加工的过程将金手链掉包的行为涉嫌偷盗;其次,从小区进入惯例来看,小区已经形成刷卡和外来人员登记进入制度。
“说明该物业公司一直对外来人员进行审核和登记的制度,武汉物业管理但是登记中却没有,说明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