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发送邮件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全委物业服务
清洗工程服务
有害生物防制
绿化施工维护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行业信息
武汉物管收费实施细则制定
发布日期: 2019年7月8日 点击: 974

按照物业服务分5个等级,最高收费基准价为3.2/平方米·月(有电梯)或2.7/平方米·月(无电梯)……近日,武汉市有关部门发布消息,《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将于81日实行。这是武汉首次为物业管武汉物业管理公司理收费制定实施细则,也是首次明确前期物业的政府指导价标准。

这一实施细则规定的是前期物业的政府指导价标准,最低收费为一级物业,物业费基准价为1.2/平方米·月(有电梯)或0.7/平方米·月(无电梯)。最高收费为五级物业,基准价为3.2/平方米·月(有电梯)或2.7/平方米·月(无电梯)。这一标准最高可上浮20%,下浮不限。

细则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武汉物业管理公司主体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必须征得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经双过半。与此同时,物业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半年公布一次,并适时审计。

细则还明确规定,满足特定条件,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区,其物业服务收费不作为前期物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前期物业指的是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开发企业为了完成正常的住宅交付和管理,自行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

相关房地产专家表示,武汉新出台的细则,首次明确了前期物业收费的政府指导价,并且按照物业服务等级明确划分,市民可查询自家物业等级,做到心里有数,规范市场发展。

 

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杨园南路东湖花苑5栋1单元801
电话:027-86720035  传真:027-86717857  E-mail:service_whxdwy@163.com
鄂ICP备19028345号-1 Copyright 2008-2010 武汉新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百度搜索: 武汉物业公司 | 推广关键词: 物业管理 全委物业服务 清洗工程服务 有害生物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