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会员单位:
2011年是我国内地物业管理诞生30周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系列宣传庆祝活动。
为了推动武汉地区庆祝活动的高潮,落实中物协【2011】1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好系列宣传庆祝活动,武汉物协将在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指导下,开展武汉地区的宣传庆祝活动,现将中物协文件精神转发给各单位,同时就武汉地区相关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会员单位按文件要求申报的材料一律在我会规定的时间内集中报我会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收集,组织专家初评后,集中向中物协推荐上报。
二、具体活动申报说明
(一)关于征集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宣传主题词、宣传口号和宣传海报
1、具体要求参见中物协【2011】1号文件,附件一
2、申报时间:2011年3月1日-4月30日
我会将在5月1日至15日请专家对作品进行初评,选出优秀作品推荐给中物协参加全国评选。
(二)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行业表彰活动
具体要求参见中物协【2011】1号文件,附件二。
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6月30日
表彰活动共分为五项:
1、优秀地方物业管理协会:由我会填报。
2、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人:
要求是1996年9月30日之前开始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担任物业服务企业三总师以上职务。
3、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
在物业管理行业工作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表彰,现仍在物业管理行业工作。
4、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行业贡献奖(湖北省共8个名额)
对在服务、管理、经营、履行社会责任、诚信守法、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可申报。
5、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爱岗敬业奖(湖北省共6名,6个岗位各1名):
项目经理、管理员、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技工、秩序维护员、清洁工、绿化养护工各1名。
(三)全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排名评选
1、具体要求参见中物协【2011】1号文件,附件三
2、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5月31日
(四)全国物业管理行业文艺汇演节目推荐
1、具体要求参见中物协【2011】1号文件,附件四
2、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7月10日
三、联系方式
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顾小姐、彭小姐
电话:85499016 传真:85499477
地址:汉口新华路139号凯盟大厦1209室
附件一 征集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宣传主题词、宣传口号和宣传海报活动实施办法.doc
附件二 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行业表彰活动实施办法.doc
附件三 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全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排名活动实施办法.doc
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