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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业主被盗后索赔要注意固定证据
发布日期: 2010年4月20日 点击: 2578
    对于近年来,因住户财产丢失和毁损引发的纠纷,在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逐渐增多。物业公司在什么情况下才担责或不担责?业主又如何才能证实丢失财产的种类和价值?
  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认为,物业公司负赔偿责任的前提是物业公司没有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保安义务,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存在过错具有违约行为,并且双方有明确约定其对业主的财产丢失、毁损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尽到了其职责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就可免责。不过,此时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肖文军认为,业主家中被盗要求物业公司索赔,首先要确认业主被盗物品的种类和价值,然后要证明物业公司有明显的失职过错。据记者了解,目前的现状是——大多数业主面临举证难。
  “业主要第一时间报警,并注意保护好现场,然后通知物业公司前来调查,同时进行摄像,调取监控资料。”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军民提醒,贵重的物品一定要保留好票据,在法庭中,这些证据都易被法官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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